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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网游适龄提示的约束力

张  涛
2021年08月10日10:1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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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增强网游适龄提示的约束力

  近日,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游戏工委与相关游戏公司就游戏防沉迷工作举行了闭门会,将前期《网络游戏适龄提示》团体标准等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集中汇总。

  据其负责人介绍,“现有的适龄提示主要是针对客户端游戏及手机端游戏设计的,接下来,我们计划在主机平台上也推动适龄提示标准,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方位保护”。网游适龄提示全面铺开,无疑是一件好事,不过光有这些提示还不够。首先,“适龄提示”标准只是团体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不具有强制指导力和约束力。其次,网游适龄提示如果只是一种提示,作用势必有限。一些未成年人完全可以视而不见,继续选择不适合自身年龄阶段的网络游戏。

  网游适龄提示的设计初衷,就是引导未成年人选择适合自己的游戏,远离超出自身自控力范畴的游戏。不过,好奇是孩子的天性,所有光怪陆离的游戏都容易成为其感兴趣的对象,引发体验的冲动。如果网游适龄提示止于提示本身,缺乏限制性措施,不少未成年人都会经不住诱惑,从而陷入更好玩、更刺激的超龄游戏而难以自拔。

  因此,网游适龄提示在扩面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升级。结合进一步落实网游实名制,仅允许未成年人注册登录适龄游戏产品。在未成年人尝试接触超出自身年龄阶段的网游时,明确予以警示,并拒绝其注册和使用。今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该法第七十五条明确规定,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作出适龄提示,并采取技术措施,不得让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只有增强网游适龄提示的约束力,让游戏产品分类真正落到实处,才能更好地引导未成年人正确对待网游,学会合理使用。

(责编:邹菁、吴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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