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直击
“老年代步车”调查之四:治理难题如何破?
父亲的“老年代步车”被扣,云南省的李百祥想到的不是损失三四万块钱,而是父亲以后怎么买菜。
不独李百祥父亲有此遭遇,也不止云南省对“老年代步车”进行查处。近几年,围绕相关车辆,各地出台了不同的管理办法。一些地方因禁止“老年代步车”上路被质疑“不让开为什么让卖”;未禁(限)行地区的车辆管理则成棘手问题;还有一些地方,如何接送孩子、买菜和就医,困扰着老人们。
“老年代步车”身份未来能否“转正”?现有车辆如何管理?老年人的出行问题又当如何解决?
多地禁令已出台
2020年3月28日,李百祥父亲开着“老年代步车”在云南省双江自治县沙河乡允景路行驶时,与一辆机动车发生剐蹭。李百祥父亲称,因没有登记挂牌,车被交管部门扣留,“我去弄车,(交警队)就让我给出一个保证书,(保证)别再往出开了。”
云南省蒙自市政府办公室12月7日回复网友留言时提到,2020年,云南省公安厅等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坚决打击三、四轮电动车存在的生产经营无序、违法违规销售、车辆无牌上路、驾驶人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
山东省微山县也发布了禁行通告,要求自2020年6月1日起,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四轮车,在部分区域全天24小时禁行。
由于部分地区禁(限)行,一些经销商将车辆低价卖到非禁(限)行地区。
王立强在微山县经营着一家电动车专卖店,经营范围包括三轮、四轮电动车和三轮摩托车。“生意都断了。”通告发布后,他以7折价格处理了店里的新车,“卖给附近不查的地方,也有专门大量收车的。”
河北省邢台市的骆先生两次跟随同行前往微山县收购二手“老年代步车”,“共收了100多辆车。”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的一家“老年代步车”经销商的部分车辆也来自周边禁(限)行地区,“中间赚个差价。”
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某“老年代步车”经销商销售的车辆。 人民网 金慧慧摄
2018年11月2日,工信部等六部委印发《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将“老年代步车”划入低速电动车范畴,要求各地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制订在用低速电动车处置办法,研究设置一定时间的过渡期,通过置换、回购、鼓励报废等方式加速淘汰违规低速电动车在用产品。
与上述禁(限)行地区不同的是,一些地方给出了违规“老年代步车”淘汰期限,并出台过渡期管理细则。
2020年1月20日,重庆市经信委等六部门印发《进一步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方案》,提出对在用的低速电动车,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届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在过渡期内,对低速电动车参照机动车进行管理,各区县政府公安机关应当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状况,合理划定低速电动车禁、限行区域。
河南省驻马店市的非标电动三轮车悬挂防盗识别编码。 受访者供图
7个月后,河南省驻马店市印发通知,要求禁止在市中心城区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电动车,对于通知发布之日前购买的非标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悬挂防盗识别编码,并限定3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禁止在市中心城区上路行驶。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评论
-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