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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为党委政府环保责任制考核蹚新路

环保责任答卷 第三方当裁判

本报记者  程远州
2018年03月31日14:40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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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考核成绩单,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还对应有数百页的考评报告,各项指标扣分情况、扣分依据及整改建议等均有详细说明,让各单位都心服口服。”近日,湖北省十堰市环保局局长冯安龙,拿到了2017年度十堰市10个县(市、区)党委政府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成绩单,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打分的这份成绩单,让他长舒了一口气——引入第三方考核这步棋,走对了!

冯安龙介绍,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地,十堰市为改善环境质量,确保一库清水北上,于2016年10月出台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及考核办法。

环保问责越来越严,但各地、各单位对环保考核的诟病不少。十堰市环保局生态科科长王鹏说,过去环保目标考核常和其他考核一起进行,存在走马观花现象,考核结果不一定能真实反映各地环保工作水平,同时年底算总账的做法,也难以及时发现、整改环境问题。

如何在考核中做到公平、公正、客观,将点、线、面上的环保工作都纳入定量测评中,达到以考促改的目的?2016年11月底,十堰市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委托给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实施,开始探索第三方考核机制。

“作为考核第三方,我们把十堰当作示范点,力争为环保责任制考核蹚出一条新路,提供‘十堰范本’。”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付青介绍,考核专班首先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制定考核细则。他们进行多轮实地调研,明确了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评分方法、奖惩办法等,并根据各县(市、区)环保重点难点问题,在考核细则上有所区别。

按照考核细则,十堰市2017年度考核指标包括水环境综合整治、大气污染综合整治等8大类,根据地域不同,设置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率、贯彻落实河长制、城乡垃圾治理等29至34个具体考核指标。

冯安龙介绍,为了确保考核公平公正,考核专班一直在保密状态下深入基层工作,考核时间、考核对象、考核地点一概保密。工作过程中所有费用自理,不接受地方吃请,不接受地方安排住宿。

“我们采取自查资料审核、现场核查、明察暗访、督察督办等形式,以定量考核为主,每次兵分多路,均通过相机、摄像机将现场情况记录在案。”付青说,为把握统一尺度,真正做到“一碗水端平”,每次考核回来,都会组织各小组考核人员开会,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情景回放”,以统一打分标准。

按照规定,十堰分季度与年度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进行第三方环保考核,其中季度考核对照考核细则进行打分,而年度考核由年度环境质量目标和季度考核结果两部分构成,分别占40%和60%。每个季度进行考核结果排名,分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第三方考核引起各地党政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在去年前三季度考核中,竹山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因交通穿越等原因存在安全隐患,屡被扣分,上级环保部门重点督办,去年底竹山县痛下决心,斥资1.5亿多元启动了取水口挪移工程。

王鹏介绍,去年十堰环境质量大为改善,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14天,提前3年达到“十三五”考核要求;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为优,水质达标率94.3%。

《 人民日报 》( 2018年03月31日 10 版)

(责编:陈羽、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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