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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除害疫木保护青山绿水

——泉州市疫木除害处理取得新成效

2018年09月08日23:10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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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木材堆场的松枯死树,必须马上进行处理”。

“好的,我马上安排人员处理,我们知道到场的疫木必须在当天完成。”

这是泉州市疫木除害监管人员与木材加工厂负责人的对话。近日,泉州市、洛江区2级林业主管部门防检站监管人员,在对洛江区松材线虫病除害处理点进行巡查过程中,发现洛江区马甲彭殊木材加工厂木材堆场存在数段松枯死树木段,立即严肃指出需要整改的问题。

洛江区2017年被国家林业局公告为松材线虫病疫区,全区内的松木都属于疫木。“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和省、市管理要求,对感染疫病的木材及时进行除害,杀灭其中的病原线虫和传播媒介,是防控该病害的关键措施之一。”泉州市洛江区林业局防检站站长杨笑如高级工程师说。

松材线虫病素有松树“癌症”之称,致病力强,传播扩散快,防治难度大,严重威胁区域松林资源和森林生态安全。为了解决松材线虫病疫木除害处理问题,2018年,泉州市根据《福建省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要求,一手抓除害能力建设,一手抓除害监管,疫木除害处理取得新成效。一是严格标准。对疫木安全利用企业,除板材定点企业按国家林局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外,临时点及指定企业应当具有符合加工要求和标准的生产设施、加工生产流程符合除害处理技术要求和健全的加工生产管理措施和制度。要求临时点有关条件及运输路线需经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指定企业必须配置视频监控系统及具有防止疫木流失相适应的场所,如疫木堆场、围墙、大门等,同时不得有加工板材的锯台等设备。二是分类施策。对疫木安全利用分为全年安全利用和疫病传播媒介成虫非活动期安全利用2个层次。实施全年安全利用的,可采取就地或就近除害处理后利用;而成虫非活动期安全利用的,除可采取全年安全利用的方式外,还可运到指定企业或板材定点企业实施安全利用。三是严格监管。为防止采伐、运输及加工各环节的疫木流失,要求采伐施工人员、基层监管人员和除害利用企业各自做好台帐;要求除害处理企业必须按要求时限完成除害处理任务,并彻底销毁加工剩余物,不得将未经除害处理的疫木转卖或违规加工板材。市、县、乡镇、村建设4级监管网络,严防疫木流失。对违反有关规定,经营、加工、利用、使用疫木及其制品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引起疫情的,或者有引起疫情危险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泉州市历来高度重视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2018年,省林业厅下达泉州市松材线虫病林分采伐改造任务5.3万亩,占全省总任务17.1万亩的31%。在重任面前,泉州市主动担当,周密部署,全力推动,在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进行初选的基础上,根据就地就近的原则,市里指定疫木安全利用企业14家,确保了疫木就地就近、及时有效除害,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得到较好控制,最大限度地保护了青山绿水,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泉州市林业局防检站负责人说。

(责编: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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