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家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未完成“水十条”规定任务
广东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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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10家工业园区都列了计划,3家已经完成,其余正在加紧建设,最迟明年下半年全部完成。”广东省环保厅水环境管理处处长刘其汉近日向记者表示。
生态环境部日前通报:截至今年6月底,广东有10家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仍未完成“水十条”(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规定任务,包括两家应于2016年完成任务的、属珠三角区域的工业园区。而根据“水十条”要求,2017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应提前一年完成。
按规定应该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逾期一年半仍未完成,还是发生在经济发达的珠三角地区。这反映了个别地方工业园区主管部门和园区管理机构重视不够,工作不实。那么,具体原因究竟是什么呢?
据刘其汉介绍,珠三角的这两家工业园区,都位于经济相对欠发达的肇庆。一家是肇庆工业区。其老的工业区在端州区,原来是有集中污水处理厂的。去年市里规划将这个园区搬到鼎湖区去,往上报的时候,就按照新址来报了。但搬迁过程比较复杂缓慢,目前新园区整体规划还没批下来,所以企业还是继续在旧园区内生产。因此,未建好启用的这家新园区里,还没有集中污水处理设施。
而另一家工业园区位于广东、广西交界处的封开县,属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一区两园”中的一个。据介绍,目前,该园区只建设了一些厂房,正在进行招商引资,尚没有实质性的生产经营活动。
在生态环境部通报后,广东省政府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措施。随后,省环保部门也加大了指导和督办力度。“经最新核查,全省10家中,有3家已经配套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或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剩下的也在加紧建设中。”刘其汉说。拿粤桂合作区位于广东封开的那家园区来说,随着招商引资的深入,其污水处理厂已纳入建设计划,预计明年建成。
眼下,在省发改委牵头下,广东正对分属科技、经信、商务等不同部门审批管理的工业园区进行摸查梳理,为接下来规范管理奠定基础。今后新的工业园区都要严格按照“水十条”要求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入园的企业也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接受规范管理,一些特定行业还要企业自建专业的污水处理设施。
《 人民日报 》( 2018年10月13日 10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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