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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立案61件

海南检察机关筑牢食药安全防线

2019年03月22日11:01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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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海南检察机关筑牢食药安全防线

记者近日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过去一年里,海南检察机关全面加强食药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据统计,2018年1月至2019年2月,海南省检察机关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共立案61件,诉前程序56件。

2018年1月,万宁市检察院针对陈某武、陈某海使用应当被注销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违法经营药品,并销售大量假活血丹非法牟利的情况,向万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最终督促万宁市食品监督管理局关停陈某武、陈某海违法经营的药店并限制两人5年内禁止从事药品经营行业。

2018年8月开始,海南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确定三类重点领域开展监督工作。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海南省检察机关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立案44件,已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件。

2018年12月26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诉海南南风海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公益诉讼一案。此案是海口首例由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提起的侵害消费者权益公益诉讼案件。

海口市检察院认为,南风海味公司购进1700公斤仅供工业用途而不能食用的盐石后,未经任何加工处理便拿到网上售卖,不仅违反了食盐专卖的法律规定,将工业用途的盐石当作食用盐进行销售,且所销售的喜马拉雅玫瑰盐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明显食品安全隐患。

2018年11月23日,海口市检察院就海口琳雄物资工贸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包装饮用水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一案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自2015年以来,海口琳雄物资工贸有限公司龙桥分公司生产销售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菌落总数、霉菌等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对消费者身体健康产生潜在的风险,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判决海口琳雄物资工贸有限公司龙桥分公司和海口琳雄物资工贸有限公司对其近期生产的不合格饮用水实行召回,消除侵害公益危险,并在省级媒体赔礼道歉。法院于2018年12月29日作出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

此外,为切实保护保健品市场消费者合法权益,主动参与保健品市场综合治理,从2019年2月中旬开始,海南省检察机关开展了保健品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在全省检察长会议上指出,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继续抓好“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特别是要认真开展好保健品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助力海南建成全国食品药品最安全的省份之一。(记者 翟小功)

(责编:尹深、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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