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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政局探索“161”督查工作法初见成效

2019年05月05日17:37 | 来源:人民网-社会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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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5月5日电  据天津市民政局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狠抓落实做好督查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天津市民政局党组通过一年积极探索,基本形成了市民政局督查考核工作体系,创建了以“一体双督,融入联动”为基本特点的“161”工作法,对破解制约党政机关督查考核遇到的“督查离不开、麻烦不愿添、新招又不多”的瓶颈问题进行了有益尝试,成为狠抓重点民生工作落实的有效手段,为实现推动任务落实、激发队伍活力、减轻基层负担三者有机统一打下了良好基础。

有融入有联动,让督查工作体系更完善

天津市民政局党组在推动内部督查考核工作中,旗帜鲜明地提出了三个目的:强化统筹规范,实现全程融入、减轻负担;着眼解决问题,实现过程发现、及时解决;激励主动作为,实现弘扬正气、引导创新。目标明确后,完善的工作体系就显得尤其重要。“一体双督,融入联动”是业已形成的天津市民政局督查考核工作体系基本特点。

“一体双督”是指重点工作与督查工作统筹安排、一体部署,既督党建也督业务,抓实支部。把坚持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贯穿始终、逐级深入,充分体现局党组大力倡导的“党的建设与党的民政事业融合发展”的理念。

“融入联动”中的“融入”是指目标、执行、绩效三融入。目标融入是指聚焦对标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民政部、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工作安排,在制定年度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清单时,同步审核、融入督查,确保将上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全部纳入其中;执行融入,是指以提高执行力为切入点,把握关键节点、工作难点精心安排督查,强化同向发力,既敦促责任单位执行,又协助责任单位执行;绩效融入,是指注重督查考核结果应用,搞好相关制度衔接,将其作为干部绩效考核、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融入联动”中的“联动”是指上下、部门、日常与集中三联动。上下联动是指督查与被督查双方的联动,关键体现在制度、方案特别是评分标准和考核办法的制定,督查方必须充分征求被督查方的意见,在制定规则上达成共识,落实就有了较好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部门联动,是指各综合职能处室统筹协调、整合力量、明确分工、联合行动;日常与集中联动,是指先夯实工作基础,搞好日常督查,再针对上级督、领导点、落实难、很关键的重中之重任务,组织力量,集中开展联合督查。

“161”让制度环环咬合,不留死角

在此基础上,天津市民政局探索建立出“161”督查工作法,即1组体制机制、6个工作制度、1个信息系统。

一组体制机制。建立起局党组统一领导,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各负其责、指导把关,综合处室牵头抓总,各处室分工负责、各方面参与的领导体制。成立局督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各综合处室作为成员单位,负责全面统筹市民政局所属单位督查考核,建立起统一布署、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把统筹安排落到实处。

6个工作制度。《天津市民政局督查检查工作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和《天津市民政局专班工作制度》(以下简称《专班制度》)是两项主要制度。《管理规定》是全局督查工作的总规范,主要明确了新形势下做好督查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工作机制、责任分工、工作流程和结果运用。《专班制度》是聚焦上级重要批示指示贯彻落实而制定的专项制度。这两个制度对于市民政局督查工作规范运行,确保上级领导重要批示指示落实落地、杜绝批文空转,确保本单位重点任务按时完成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其余四个制度包括:天津市民政局《关于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督查质量的实施办法》《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督查考核评分标准》及《督查考核细则》。这六个制度逐步深化,重在操作,环环咬合并与全局相关制度有机衔接,既自成体系,又融入市民政局总体制度体系。

一个督查考核信息系统。充分运用“互联网+督查”模式,于今年4月份初步建成系统,突出快办、办好、办结。同时对督办件立项、办理、办结,实行全过程公开透明运作,既着眼于落实,又留痕于网上。与之相辅相成,在日常工作中,基层单位也要按照规范要求建立督查专项档案。

体系成效初显,让督查作用真正落地

一年来,天津市民政局党组在学习、实践中,不断完善、改进督查考核工作,成效初显。

督查运转更顺畅。“161”工作法,严格落实中央、市委要求,理顺了领导体制、运行机制,明确了责任分工、工作流程,形成了基本制度体系,搭建起督查信息系统。这个工作法充分征求、吸纳了有关专家和市民政局所属各单位的意见建议,最后经局党组审定印发实施。它在形成过程中,已经拥有较好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既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也是民主决策的结果。 推动落实更有力。“党组决定,总量控制”是市民政局推动督查工作的基本规范。由局督查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年必须制定重点督查任务计划,组织联合督查必须制定专项方案,征求各方意见后提交局党组决定后执行。2018年,在市民政局所属单位共安排两次重点督查。一次专项督查,即上半年对市民政局系统各单位(处室)年度任务清单再梳理进行督查,主要是与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民政部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重点任务聚焦对标。一次联合督查,即下半年会同局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办公室组成联合督查组,围绕民政部重点工作评估内容、全市20项民心工程等进行实地联合督查。这两次督查都形成了督查报告,对发现的问题都下发督查整改通知,一督到底,直至落实。

担当氛围更浓厚。督查考核既要体现刚性要求,又要蕴含激励温度。较真碰硬和积极沟通相结合,既促进了干部担当作为,也使督查工作在探索、实施和磨合中,赢得全局上下的理解支持,形成共识。局党组要求,督查既要发现问题,更要帮助协调解决问题;基层解决不了的提交局党组统筹解决。同志们反映“督什么,怎么督,年初就明确,我们更清楚该怎么干了。” 督查能力有提高。督查考核是加强民政能力建设、实现机关精细化管理的必修课,也是新时代做好民生工作必须练硬的真本领。2018年7月份,天津民政建立起由局属各单位(处室)主要负责人、联络员队伍。局党组非常注重抓好督查培训,提升督查本领。从2018年8月至今,以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处室)主要负责人、联络员为重点对象,安排了《习近平关于狠抓落实做好督查工作论述摘编》《中共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一系列重要文件学习解读和《天津市民政局督促检查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等专题业务培训,切实锻炼了民政干部的督查能力,提升了专业化水平。

(责编: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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