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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直击:两个女孩一死一伤,谁之过

人民网 杨乔
2019年10月24日19:03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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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哲离世的第39天,“办公室小野”正式恢复了视频更新。而周哲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14岁。

8月22日,山东枣庄两名女孩周哲和小雨模仿网红发布的短视频,在家用易拉罐自制爆米花时发生爆炸,一死一伤。周哲家人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两个女孩当天用手机观看一个叫“办公室小野”的网红发布在抖音上“易拉罐自制爆米花”的短视频。

周哲的去世,引发了舆论的极大关注。家属、“办公室小野”和短视频平台的责任归属问题成为热议的焦点。“办公室小野”团队以支付救助金的方式与两女孩家属达成和解协议。出事之后,周哲家人也曾联系过抖音平台,希望对方就其监管不力的后果予以负责,“但他们推脱,说自己是客服,管不着这个事儿。”周哲父亲对记者说。

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释文表示,救助金是一方当事人出于人道主义向另一方提供的经济补助,并非法律定义。提供救助金的一方并不必然具有过错。而赔偿金,通常是由责任方向受害方支付的款项。

今天是周哲去世的第49天。到了“末七”,周哲的家人没有等到赔偿,只有“救助金”。除了周哲的父母,没有人承认对周哲的死负有责任。

“办公室小野”发布的“易拉罐自制爆米花”的短视频,虽然已在抖音下架,但当记者以相关关键词在其他短视频平台搜索时,发现至今仍有类似视频在未进行安全提示的情况下传播。

公众关心的问题是:周哲的死,能否带来改变?未来如何避免悲剧重演?

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媒介法学者陈堂发认为,平台方在知道未成年人构成其用户重要成分的前提下,对有明显伤害风险或概率的短视频内容扩散,应该尽到提醒注意的义务。此外,他建议有关部门加重对短视频上传者的法定义务。“短视频制作者应被要求就其制作的视频可能存在的危险性及如何避开危险给出必要的说明。”

追溯:

两未成年女孩模仿“易拉罐自制爆米花” 一死一伤

8月22日,14岁的周哲和12岁的小雨在家用易拉罐自制爆米花时发生爆炸。

周哲的家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两个女孩当天用手机观看一个叫“办公室小野”的网红发布在抖音上“易拉罐自制爆米花”的短视频,于是也学着做爆米花。第一次点燃酒精,玉米未变成爆米花,再次倒入酒精后,发生爆炸。

两位女孩都受到不同程度的烧伤,其中14岁的周哲特重度烧伤面积达96%,后于9月5日身亡。

此事引发舆论关注,对于谁该为事故负责的问题,周哲的家属认为,家人有责任,但视频发布者“办公室小野”和平台方抖音也都有责任,曾提出要起诉视频发布者及短视频平台。

“办公室小野”在微博回应,称哲哲和小雨发生意外绝不是模仿自己的视频,但是愿意为小雨的后续治疗和哲哲的家庭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并将继续发起严格自查,全平台永久下架账号中一切存在安全隐患的视频。

据《新京报》报道,“办公室小野”团队代表于9月16日去到山东枣庄,与周哲和小雨的家属见面沟通协商,双方同意不再考虑责任划分问题,只谈论如何善后解决。后于17日和18日,“办公室小野”一方陆续与哲哲及小雨的家人达成和解协议,一次性给予救助金。

张释文告诉记者,救助金常见于和解和调解机制中。“就法律角度而言,提供救助金的一方并不必然具有过错,且金额没有指定依据。”

张释文同时提到,依据法律规定,赔偿金通常是由责任方向受害方支付的款项,“即责任方因在其行为过程中损害了他人的利益,以现金、实物等物质方式给予受害一方的赔付。赔偿金的计算方式会有相应的法律依据且金额通常是大于或等于受害方实际遭受的损失(如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

和解协议签署不足一个月后,“办公室小野”率先于10月14日恢复了微博账号的视频更新。随后,其又陆续在今日头条、西瓜视频、微信公众号、火山小视频以及B站、抖音等平台恢复更新。

记者试图就协议内容联系双方,周哲父亲表示签署协议时已答应对方不向外透露和解信息,“办公室小野”方则未给予记者的微信申请通过,微博及微信公众号相关采访问题私信也均未回复。

对于此前提到的起诉抖音平台一事,周哲父亲向记者表示,事情已经处理完了,与“办公室小野”签署和解协议时已同意不再追究他们与抖音平台的责任,“我也不能失信,不能再追究了。”

在南昌大学法学院教授彭丁带看来,在此次事故中,应该承担责任的有这三类主体,其一是对某些事物尚无辨别和控制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即受害者的父母;其二是视频的制作者,因其作为成年人,本身应该预计得到别人模仿其视频很有可能导致危险发生,应该在视频显著部位进行安全提示。视频发布的平台则是需要负责的第三方。

“平台对于含有不良信息内容的视频要尽到审查的义务,包括具有危险性的、引导人自杀的、色情的等等”,至于具体需要承担多少责任,彭丁带表示,在法律方面需要依据证据。

现象:

短视频模仿致伤亡或治安事件时有发生

阿剑的右眼皮上至今还留有一道疤痕,那是他模仿一个叫作“双人翻跟头”的动作挑战类短视频失败后受伤留下的。

这是一个需要与朋友配合完成的动作,即两个人面对站立,一人低头弯下腰,将双手从自己腿中间伸出;另一人抓住其伸出的双手,用力向上翻转180度,成功的话将完成骑腰抱,不成功则会导致受伤等后果。

两年前,短视频刚刚大火之时,阿剑就喜欢观看一些创意、恶搞、有趣等类型的视频。在看了不少动作短视频后,他选择了一些适合与朋友一起挑战完成的动作,且多次成功完成。阿剑告诉记者,他还看了很多这类动作挑战失败的集锦,“感觉自己没有问题,完全搞得定”。

没想到,失败还是来了。在与一个新的朋友挑战“双人翻跟头”时,对方在翻起时用力过猛,且方向未把握准确,脑门一下子撞击在阿剑的眼镜上,“眼镜当场炸裂,眼睛都睁不开了。”

回想起当时的情景,阿剑心里后怕,“幸亏不严重,否则眼睛可能会瞎了。”

阿剑受伤的右眼及炸裂的眼镜(当事人供图)

记者随后搜索发现,“双人翻跟头”的视频仍能在不少平台看到,有些底部加上了“该行为存在风险,请勿轻易模仿”的警示,但还有更多视频未附上。而此类因模仿短视频导致的伤亡或治安事件早在全国各地发生过多起。

据湖北经视报道,去年,武汉一位爸爸也是在与两岁女儿挑战“双人翻跟头”时失败,在向上翻转180度时失手,导致孩子头部着地,脊髓严重受损,上半身无法行动。

同样在去年,《直播海南》报道,海南定安县的三个孩子因模仿快手上直播视频制作“山猪炮”,被鞭炮炸伤;《法制晚报》报道,陕西西安一名8岁的男童模仿抖音上“胶带粘门”的整人视频,导致6岁的弟弟摔伤,身上全是鲜血。

另据湖南韶山市公安局官方微博,两名喝了酒的男子在驾驶摩托车回家路上时,借着酒劲,模仿起搭讪短视频,将一名女士堵在路上。民警到达现场后,两名男子还对民警进行推搡和辱骂。最后,两人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20日处罚。

张释文分析称,视频发布者一般拥有成熟的运营团队和庞大的粉丝基础,短视频一经发出即在网络上被广泛传播,以及视频观看者在模仿短视频内容进行操作时,缺乏专业人士指导,发生危险的可能性较高。

背后:

网友模仿短视频意外频发 网红靠流量变现收入可观

“女孩模仿自制爆米花离世”事件中的“办公室小野”被誉为2017年第一网红,她凭借脑洞大开的美食视频走红网络,代表作品包括在办公室里用饮水机煮火锅、熨斗烤肥牛、机箱摊煎饼等。

凭借其巨大的流量,“办公室小野”实现收益变现,在进军海外平台方面表现不俗。据《中国日报》专题报道,在YouTube平台中国区粉丝数排名上,她位列第一。此前,分析YouTube网红数据的平台NoxInfluencer公布了YouTube网红收入情况:办公室小野的单月广告联盟收入为459万,一年的分红预计5508万。

不过,小野所属的洋葱视频的CEO聂阳德曾对媒体表示,该数据并不真实,但小野在YouTube上的收入的确比较可观。

记者在浏览抖音平台时,发现了一位与“办公室小野”一样以“创意手工”为特点的短视频制作者“万能子墨”,她拥有超过800万粉丝,在今日头条上认证为“优质生活领域创造者”。

其在视频中自制烧烤架、榨汁机等,所用到的木锯、电锯、镰刀等尖锐物品依旧可见,记者随机浏览的几段视频均无步骤说明和安全风险提示,用户尤其是未成年人在模仿时容易发生意外。

记者以商务合作的名义咨询了“万能子墨”所在公司,对方回复了一份10月份的商务价格刊例。

在刊例中,记者看到,在某短视频平台,该公司旗下的11个IP账号,根据其粉丝总数、作品总数量、总点赞数的不同,进行商务推广的收费也不同。在0-20秒范围的推广中,“到手价”从7800元至108000元不等,21-60秒的范围里,价格则从9000元至180000元不等。

在这个人人都能做网红、分分钟就能火起来的网络时代,对于用户来说,除了观看这些网红发布的视频,不少普通人也想拿起手机、拍摄视频,获得更多点赞与围观。

此时,可模仿的内容更容易激发用户扩散,尤其是,好玩、有趣、新奇,甚至猎奇的动作、舞蹈、剧情等都是用户更喜欢模仿的元素,这些条件又往往与其流量挂钩,容易被平台推荐,成为爆款。

短视频平台则通过发起挑战、带话题、带标签等方式将同类用户迅速聚集,如此前流行的“泼水成冰”和“冰面漂移”等短视频,都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前者可能发生烫伤,后者则会导致溺亡。

有媒体报道,今年开年的两天内,在山西、天津和黑龙江接连发生三起因开车在冰面漂移而导致的溺亡事故。

记者在抖音平台“话题”一栏和快手平台“标签”一栏下均以“泼水成冰”为关键词搜索发现,前者平台的话题下共有9388个视频,播放量达2.4亿次,后者的标签里有219个作品,记者在两个平台随机浏览了几段视频,发现均无安全风险提示。

“女孩模仿自制爆米花离世”后,相关视频已在抖音平台下架,但当记者以相关关键词在其他短视频平台搜索时,发现至今仍有未加安全提示的类似视频。

专家:

短视频平台需统筹考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模仿短视频发生意外的事件频有发生,为何各大短视频平台里还是会存在不少隐含危险因素的视频内容呢?

陈堂发认为,这是因为市场经济的铁律——“高风险必然伴随高回报”也同样反映到互联网内容的追求上了。“‘流量为王’的魔咒促使网络服务商有意或无意忽略了内容安全,‘风险’可以成为‘卖点’。”

此类意外发生后,短视频平台屡屡陷入争议之中。针对其所应该承担的责任问题,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谭天表示,对于这类具有安全隐患和涉及技术性的视频,平台方有责任进行规范管理和说明。

“办公室小野”曾在道歉文中表示,自己是在@成都市公安消防支队官微的私信提醒下,才意识到视频中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后来他们在认为存在隐患的视频中都加上了危险操作提示,“现在看来,这样的提示远远不够。”她写道。

谭天告诉记者,对于这类达到一定粉丝量的网红来说,流量越大,社会责任越大,他们的一举一动都会产生影响。“网红没有意识到这个(安全隐患)问题,平台方应该加强监管。”

彭带丁认为,对于平台运营者来说,保持一个文明、干净、绿色的网络环境不仅是法律责任,也是社会责任。

“(平台方)不能唯利润一个指标,要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统筹考虑。”

短视频行业的迅猛发展,乱象随之而来。从最近的“女孩模仿自制爆米花离世”到之前未成年妈妈集体求赞,从生吃猪肉到用“荤段子”等博眼球,对其加强监管早已成为公众关心的问题。

政府层面陆续做出过回应。相关监管部门曾多次约谈短视频直播平台,要求其进一步完善内容审核发布、安全策略管理等机制,用正确的价值观指导算法,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于今年1月9日发布了《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以及《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两部行业规范。对网络平台的要求更高,对内容审核的标准更严,平台管理的操作性也更强。

为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短视频,今年4月份起,国家网信办指导组织“抖音”、“快手”、“火山小视频”等短视频平台试点上线青少年防沉迷系统。

对于短视频平台的监管,彭带丁认为,平台自身可以利用自动识别等技术手段对视频内容进行预先审核,而对于技术审核无法达到要求的则需要投入一定的资金加强人工审核。

谭天建议,平台应该对上传的视频内容设定一定的标准,一旦违反标准,任何公民都可以举报。在人工审核方面,他表示,平台可以发动网民或相关专家、学者成立专业委员会。

“有些是算法和机器能够处理的,有些是处理不掉的,必须通过人工审核,内容有没有毛病,有没有安全隐患,会不会诱导青少年,尤其是粉丝量和流量比较大的,都需要人工审核。(这些)不能图省事,平台用户群大,要加强责任”,谭天表示,人工无法判断的情况下,则可以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评判,“有些隐患专家可以看出问题,比如涉及用火的,需要消防专家看看。”

陈堂发建议,有关部门需要加重对短视频上传者的法定义务。“短视频制作者应被要求就其制作的视频可能存在的危险性及如何避开危险作出必要的说明,这种说明应作为上传短视频的要件,否则,无论是否发生实际的伤害事件,都将被追究责任。”

其次是强化用户举报的实际效果。即对于举报者所举报的内容确实存在危险性的,将追究平台方责任的行政罚款按一定比例奖励举报者,确实将“人人有责”与“人人有利”结合起来,用法律的手段真正落实群防群治的网络治理原则。

(责编:杨乔、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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