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范围快速蔓延
当下入境京沪粤有哪些管控措施(为您服务)
工作人员在北京海淀区西北旺镇集中医学观察点进行消毒。 |
当前,面对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病例持续增加,国家有关部委和各省市连续出台了多项措施,加强对境外来华人员的管控,严防疫情扩散。
3月28日0时起,暂时停止持有效中国签证、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入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国家移民管理局26日发布公告:决定自3月28日0时起,暂时停止外国人持目前有效来华签证和居留许可入境。暂停外国人持APEC商务旅行卡入境。暂停口岸签证、24/72/144小时过境免签、海南入境免签、上海邮轮免签、港澳地区外国人组团入境广东144小时免签、东盟旅游团入境广西免签等政策。持外交、公务、礼遇、C字签证入境不受影响。外国人如来华从事必要的经贸、科技等活动,以及出于紧急人道主义需要,可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办签证。外国人持公告后签发的签证入境不受影响。
北京:境外输入高风险国家和地区名单调整至25个
3月25日召开的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消息:北京市根据全球疫情发展态势,为严防境外输入病例,调整境外输入高风险国家和地区名单至25个。具体包括英国、西班牙、美国、意大利、德国、法国、伊朗、荷兰、瑞典、瑞士、挪威、丹麦、比利时、奥地利、葡萄牙、捷克、希腊、以色列、澳大利亚、加拿大、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中国香港、日本等国家和地区。
北京口岸入境人员全部集中隔离观察,全部核酸检测
3月24日召开的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消息:在当前实施的目的地为北京的境外进京人员集中隔离措施基础上,从3月25日0时起,所有从北京口岸入境人员不分目的地,全部就地集中隔离观察,全部做核酸检测;14日内从其他口岸入境进京人员,全部集中隔离观察,全部做核酸检测。隔离观察费用自理,检测费用按照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购买商业保险等有关规定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蓓表示,对于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14周岁及以下的未成年人、孕产妇、患有基础性疾病等原因不适宜集中隔离观察的人员,也须先到集中观察点进行核酸检测后再转送居家观察。对14日内从其他口岸入境人员,乘坐飞机或火车进京的,到达场站后,须及时前往现场设立的集合点,配合做好接转工作;采取公路方式进京的,到达进京检查站后,须如实报告个人信息,配合做好接转工作。对隐瞒出境史、故意逃避集中观察的将予以曝光,并依法严肃处理。
所有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客运航班均从指定的第一入境点入境
民航局、外交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移民管理局3月22日发布关于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航班从指定第一入境点入境的公告(第2号):
一、自3月23日0时(北京时间)开始,所有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始发客运航班均须从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上海浦东、济南、青岛、南京、沈阳、大连、郑州、西安12个指定的第一入境点入境。各航空公司航班指定的第一入境点可以在民航局、航空公司官网上查询。
二、乘坐上述国际航班的旅客在第一入境点实施检疫并办理入境手续,行李清关。检疫符合登机条件的旅客可搭乘原航班入京。腹舱所带货物在北京清关。
三、目的地为北京的国际航班指定第一入境点的安排及相关措施将根据疫情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海关对12个指定第一入境点严格实行“三查三排一转运”。“三查”,即100%查验健康申报、全面开展体温监测筛查、严密实施医学巡查。“三排”,是对“三查”当中发现有症状,或者来自疫情比较严重的国家或地区,或者是接触过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人员,严格实施流行病学排查、医学排查以及实验室检测进行排查。“一转运”,是指对“三排”当中判定的“四类人员”,一律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落实转运、隔离、留观等防控措施。
做好回京中转和进京人员的接转工作
3月21日召开的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46次会议强调,要主动加强与分流北京口岸入境国际航班加降机场的衔接,做好回京中转和进京人员的接转工作,形成闭环管理,确保安全顺畅有序。
要优化北京口岸入境流程,避免旅客滞留时间过长。优先照顾好老人、孕妇、儿童、残疾人等群体。严格机场防疫管理,全面做好消杀、防护等工作。严格执行境外进京人员集中医学观察14天的措施。
要加强集中医学观察点的管理和检查,配足工作力量和防护物资,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各区级定点医院要全面恢复日常医疗服务,满足患者诊疗需求。
3月19日召开的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45次会议强调,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衔接,建立预警机制,将从其他口岸入境进京人员纳入统一管理,落实集中医学观察措施。坚决杜绝以短租方式躲避集中医学观察的行为。
对集中医学观察点要加强指导和监测,严格按标准做好消杀、健康监测、个人防护,防止发生聚集性感染。加强境外输入病例流调工作,扩大密切接触者调查范围,严防输入病例引发本地感染。要继续抓细抓实社区防控,防止懈怠心理抬头带来的防控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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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入境来沪人员全部进行14天隔离观察
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自3月26日18时起,对入境来沪的全部人员,一律实施为期14天的隔离健康观察。对入境的外交人员和从事重要经贸、科研、技术合作的人员,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上海各区、各有关部门将严格落实联防联控责任,严防境外疫情输入。
3月23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发布消息,当前上海疫情防控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效,把防止境外疫情输入风险作为重中之重。
3月22日,上海海关副关长蒋原表示,海关将全面强化入境人员信息闭环管理,一是加强对航空公司报送旅客舱单信息的审核和应用,有效甄别和捕捉高风险旅客;二是加强与边检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有效排查搭乘非重点国家航班中转入境的重点人群,提升口岸防控精准度;三是健全与上海市卫健委的信息交互机制,实现即时推送,同步强化信息反馈,及时掌握分流处置人员的后续状态;四是加强与长三角地方政府、海关之间数据对接和信息互换,联合开展风险信息研判,根据研判结果采取针对性措施,实现科学、精准防控。
广东:对境外入穗人员实现核酸检测全覆盖
广东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消息,自3月27日6时起,对所有经广东口岸入境人员(含港澳台地区,含中转旅客)实行核酸检测全覆盖,并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集中隔离食宿费用自理。对保障港澳正常生产生活的特定人员和承担粤港澳急需物资运输的跨境司机、船员等,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但全部实行核酸检测,并对其严格加强全流程健康管理,确保闭环运作。
广东将进一步加强与港澳特区政府的沟通合作,继续强化粤港澳疫情联防联控,实施全流程健康监测管理,全方位织密织牢境外疫情输入防护网。
广州市政府3月22日发布的《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6号)》强调,外地人员及本市居民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港口码头等运输经营单位应积极配合服务管理,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抵穗当天应及时通过“穗康”微信小程序申报或向所在单位及社区(村)报告。湖北低风险地区持湖北健康码绿码人员可有序来穗返穗,高风险地区和中风险地区人员、持红码或黄码人员以及未申报湖北或广东健康码人员不得来穗返穗,擅自来穗返穗人员抵穗之日起进行核酸检测和实施14天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本报综合新华社电 新华社记者吉宁、谢昊、刘红霞、仇逸、肖思思、齐中熙、孟宜霏、周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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