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六个方面调整变化大
人民网北京12月24日电 (薄晨棣)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与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有关情况。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兼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张永利介绍,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将原《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7个部分和《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8个部分进行了有机整合。
张永利介绍,此次调整变化比较大的内容主要有:一是明确了主要任务。单独设置了“主要任务”部分,除组织灭火行动外,突出了解救疏散人员、保护重要目标等内容,使应急处置的主要任务更加具体。
二是完善了指挥体系。首次将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国家林草局、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作为国家森防指的副总指挥单位写入《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并对各个单位的主要任务作了明确,对同时发生三起以上或同一火场横跨两个行政区域的森林草原火灾,明确由上一级的森防指负责指挥,明确要求建立现场指挥机制,突出发挥专家和专业指挥的特殊作用。
三是规范了力量使用。单独设置了“处置力量”部分,在力量编成上,界定了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以地方专业扑火队伍、应急航空救援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解放军、武警部队支援力量为辅,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的力量体系。在力量调用上,简化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调动程序,使国家队的调用更具快捷性。
四是优化了应急响应。明确国家层面以森林草原火灾起数、面积、伤亡人数、敏感程度、是否边境火等指标为启动条件,使响应条件更加具体化,设置了等级响应评估建议和审批环节,使响应启动更具科学性,补充了救治伤员和善后处置等内容,使响应措施更加完整。
五是强化责任落实。明确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并按火灾规模设置了分级响应的层级责任,增加了火因火案查处、约谈整改、责任追究三项内容,提出对工作不到位、处置不有力、责任不落实,特别是在预防和扑救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追究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经营主体责任、火源管控责任和组织扑救责任。
六是突出了扑救安全。强调在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组织指挥、响应措施等各个环节,始终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扑火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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