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直击
德州回应“老年代步车”管理:拟列入立法计划
1月初,聚焦“老年代步车”使用、销售、生产、监管等环节存在的问题,人民网《人民直击》推出了系列报道。就记者在山东德州相关生产销售企业暗访的情况,德州市政府官网1月8日发文称,高度重视报道所提问题,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并在全市开展全面检查。
2月8日,针对报道提及的德州市“老年代步车”商家帮消费者改车标,及无相关资质厂家可定制四轮电动、燃油车等问题,德州市委宣传部回复称,市市场监管局正在调查核实中。对于拥有新能源汽车资质的企业主要生产低速电动车问题,德州市工信局表示,企业自称目前销售的为库存车,相关说法仍需进一步核实。
此外,德州市拟将“老年代步车”上路管理列入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
德州市政府官网发文。 截图
在售“老年代步车”实为库存车?
此前,“老年代步车”系列报道提到,位于德州市市区的一家企业拥有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仍主产低速电动车。“这样安全,一旦不让生产(低速电动车),我全切换成新能源车就行了。”该企业一名销售经理介绍。
“这家企业我们去了好几次。”德州市工信局装备产业科负责人告诉《人民直击》,已查看过该企业的生产车间,也询问过企业情况,低速电动车已于2018年12月停产,报道中提及的车辆为之前的库存。
企业厂区停放的四轮低速电动车。 人民网 金慧慧摄
记者此前实地调查发现,该企业厂区的空地上,停放着大量四轮电动车,一些车辆的前挡风玻璃写有“邯郸”“聊城”“呼和浩特”“遵义”“丰台”等字样。销售经理介绍称,企业在全国有700多家代理商,这些是上述地方的经销商订购的车,车速为35至50公里/小时。对于记者提出的质疑,前述装备产业科负责人表示,销售经理为做业务夸大了事实。记者表示希望对方提供关于库存车的证据,该负责人称将再次核实。
德州市北方电动车批发市场。 人民网 杨乔摄
此前报道中提及,德州市北方电动车批发市场一商家帮消费者将新能源汽车车标改为低速电动车车标,武城县一企业无相关资质却可定制四轮低速电动车、燃油车。德州市市场监管局回应称,正在调查核实中。
武城县一企业无相关资质却可定制四轮低速电动车、燃油车。 人民网 金慧慧摄
据德州市委宣传部给《人民直击》的回复材料,德州市将从生产、销售和上路三个环节加强对“老年代步车”的规范管理。其中,关于车辆上路问题,公安交警部门正在调研起草《德州市电动车管理条例草案》,已提报市政府拟列入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
“四轮低速电动车身份难以确定”
据了解,在此次全面检查之前,针对“老年代步车”问题,德州市已开展过清理整顿工作。2019年12月,德州市印发方案,提出督导县(市、区)落实国家、省低速电动车治理工作要求、严禁新增产能、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加强销售市场监管,完成时限为2023年年底。
“公安交警部门在治理时,一起执法行为需要多警力长时间才能完成,也经常发生现场争执、妨碍执行公务或暴力抗法等问题。”回复材料指出,“老年代步车”驾驶人多为接送孩子上下学的老年人、低收入群体和部分残疾人,群体比较庞大,查处会涉及这些群体的出行、就业、助残等难题。
行驶在德州市解放中大道与三八中路交叉口的“老年代步车”。 人民网 杨乔摄
“国家标准未出台,四轮低速电动车身份难以确定,质量无法衡量,执法也无据可依。”回复材料指出。
2018年11月,工信部等六部委印发《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开展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清理整顿。1个多月后,山东省制定《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开展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清理整顿。
回复材料指出,六部委关于开展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清理整顿没有明确时限,只是规定待国家标准出台后,开展相关清理整顿工作。山东省的清理整顿截止时间为2019年底,但同时也规定待《四轮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及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相关政策发布后,开展相关清理整顿工作,“在国家标准和相关政策未发布前,开展清理整顿仍无法可依。”
人民网《人民直击》将持续关注。
欢迎提供新闻线索:rmzj@people.cn
相关阅读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评论
-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