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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郑功成:期待医疗保障法早日纳入立法规划

周世玲 张博
2020年05月27日09:11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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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任4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每年至少80天用于履职,媒体评价他审议法律草案“较真”。

“每年开会期间提出与民生相关的立法议案与建议案,是履职的要求,也是我的专业使然。”

郑功成,民盟中央副主席、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今年全国“两会”,他提交了一份议案和两份建议,分别是“关于尽快制定《医疗保障法》的议案”、“关于将《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补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的建议”和“关于打通医保最后‘一公里’,助推创新药发展的建议”,均是通过长期追踪研究与专题调研形成。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众所瞩目的民法典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参与了民法典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全过程,郑功成坦言“能够如此长时间亲身参与国家立法事务是一种幸运”。

谈“民法典”:我国法制史上的里程碑事件

我国首部民法典呼之欲出。

在郑功成看来,“这次大会将审议通过民法典,是我国法制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事件。”它表明我国民事法律走向成熟,也代表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开始走向成熟。

他表示,民法典是人民社会生活法律规制的百科全书,涉及到公民的一般民事权利、各种物权、民事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

民法典的制定不是新的创制,而是在原有的民法总则、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基础上编纂而成,其中绝大多数是对原有法律的继承,但也有不少创新。例如,人格权编中就有许多新增的保障人民权利的法律规制,在其他编中也融入了对新问题的规制。

郑功成介绍,民法典的编纂是分两步完成的,2017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民法总则》为民法典的制定设定了总体框架并提供了基本规制,这是第一步;完成民法典各个分编的编纂工作是第二步,2018年以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七、十、十一、十二、十四次会议先后对相关编进行了初审、二审乃至三审。他称,自己有幸参与了民法典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全过程,重点关注的是总则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特别是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隐私权、家庭关系、遗产继承与损害赔偿的规制,并就此发表过意见。

总体而言,郑功成认为,民法典是我国民事法律的巨大进步,它较以往的法律规制更加完备、更具可操作性,为保障人民权利和司法实践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不过,这并不代表民法典已经非常完美,它事实上还要经过实践检验,并适应时代的发展进步而不断完善。

谈“疫情下的社会组织”:相关立法步伐应加快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支持社会组织、 人道救助、志愿服务、慈善事业等健康发展。

郑功成分析,这次疫情暴发后,社会力量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慈善组织募集到的善款善物达400多亿元,表明了这是一支重要的力量。

但我国的社会组织发展并不理想。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的主要载体,社会治理现代化取决于社会组织的发展状况。而我国的社会组织不仅数量极为有限,质量亦不高,其对社会资源的动员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均严重不足,成为制约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短板。

郑功成说道,“希望能够尽早制定专门的《社会组织法》,为包括慈善组织在内的各种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公开报道显示,郑功成从2015年起即就社会组织立法提出建议,并在多个公开平台呼吁立法。

郑功成认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治理制度体系的背景下,在社会治理需要以发达的社会组织网络为载体的条件下,针对社会组织的立法步伐仍然应当加快。

如果能够尽快制定专门的行政法规,亦可以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基本依据,但成熟、定型的社会组织制度仍须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专门法律为标志,只有法律才能赋权明责并能够维护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

因而,郑功成倡议,从现实出发,当务之急是需要进一步明确发展社会组织的理念,强化对社会组织的政策支持。只有通过发达的社会组织网络才能畅通社会成员参与社会、建设社会、服务社会的广阔渠道,并持续不断地壮大社会力量,这是社会治理现代化并成为国家全面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谈“疫情下的医保”:有必要建立突发灾难应急机制

多年从事社会保障与民生领域的研究、身为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看到了疫情下医保制度的保障能力,以及制度暴露的不成熟。

在他看来,在抗击疫情期间,国家医保部门反应迅速,出台的相关政策及时解除了患者与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后顾之忧,它证明了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经过近10多年来的发展所取得的成效与保障能力。

成效与保障能力在与“非典”时的情况对比中得以体现。2003年发生“非典”时,医疗保险只覆盖了城镇职工,以致于许多人担心医疗费用而不愿意到医院检测。

今年遭遇新冠肺炎疫情时,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的人口达13.5亿多人,参保率达到97%以上,国家医保局与财政部明确规定,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加上财政补助,确保患者费用全部免除,同时确保医疗机构能够及时得到医保基金支付,这为抗击疫情做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

在肯定医保制度发挥卓越功能同时,也需看到疫情反映出这一制度的不成熟,即需要依靠临时出台的应急性政策解决问题,包括医疗保险的责任边界还不够清晰,统筹层次偏低,应急机制缺失以及与其他相关制度的衔接还不够顺畅等。

郑功成认为,我国医疗保障制度需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制度优化,同时通过专门立法来使其走向成熟、定型。在深化改革中,构建多方分担责任且相对均衡的筹资机制、将统筹层次提高到省一级、建立突发灾难时的应急机制等都是十分必要的内容。

基于此次疫情,郑功成还提出了一个建议:《关于打通医保最后“一公里”,助推创新药发展的建议》。

郑功成介绍,建议基于这次疫情下对创新药研发的需要的背景而提出,内容有关打通医保准入绿色通道以助力我国创新药发展,考虑到患者需求并降低其负担的需要,以及通过促进本土创新药发展,进而带来整个医药工业快速发展。

关于医保,郑功成今年还提交了《关于尽快制定<医疗保障法>的议案》。这是他第二次提交相关的议案,“希望推动加快这一立法的进程。”

他解释,医疗保障制度关乎全民疾病医疗与健康提升,不仅涉及到医保机构与参保单位及参保者个人,还涉及到医疗服务、医药供应等,是关系最为复杂的社会保障制度。但迄今为止仅在《社会保险法》中有一章,且主要规制职工医疗保险,只有10条的原则性规范,急切需要有相应的法制规范。

郑功成介绍,议案主要是论述医保专门立法的必要性、重要性与可行性,同时亦提出了法律的基本框架,希望能够增补到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

谈“履职”:为民生发展鼓与呼

郑功成已第四次连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这与人民大学教授是他最为重要的两个岗位。前者的职责是直接为国家立法等服务,后者的职责是教学科研与培育专业人才。因为一直从事社会保障及与民生相关领域的研究,为保障民生鼓与呼既是他作为专业研究者的责任,也是作为国家立法机关组成人员的使命,两个角色的交叉范围较大。

在郑功成看来,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能够开阔他的视野,为学术研究与教学提供丰富的、宝贵的养分,而专业研究又能够为履行全国人大的相关职责提供相应的支撑。

2018年,他牵头成立中国社会法系列研究项目组,组织全国多位专家学者展开相关研究,完成了20多份专题研究报告,撰著了《社会法总论》《社会保险法及实践研究》《社会救助立法研究》等著作,还在组织医疗保障立法研究、退役军人保障法立法研究、突发事件应对法修法研究等,所取得的研究成果提供给全国人大相关机构与有关部门参考。

“这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恰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踏上全面建成现代化强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立法与修法的任务都十分繁重,而社会法制建设将是其中的重要方面。”郑功成表示,会继续不懈努力,同时尽到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大学教授的双重责任,为民生发展与国家发展做出一份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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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钰、陈远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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