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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景洪“填湖建房”事件追踪:政府与公司说法相反

2012年04月20日17:57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昔日可以垂钓的白象湖如今这般模样(图片来源:云南网 戴振华/摄)
昔日可以垂钓的白象湖如今这般模样(图片来源:云南网 戴振华/摄)

  人民网北京4月20日电 (记者 刘军涛)近日,西双版纳白象湖“被填埋搞房地产项目”的消息在网上传播,人民网对此进行了报道。4月19日,记者致电西双版纳博森公司,博森公司表示,他们没有接到景洪市的停工通知,这几天是因为泼水节全市放假,才暂停了白象湖治理,现在清淤工作已经完成。博森公司称,他们下一步的工作是夯实湖底,然后进行周边整治。
  这一回应与景洪市官方的说法正好相反。4月16日,云南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委宣传部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对白象湖区域的开发工作已经被叫停,包括清淤工作。
  博森公司向记者提供的资料显示,2011年12月,景洪市政府下发“景洪市孔雀湖和白象湖治理专题会议纪要”,要求博森公司于2012年2月15日完成白象湖清淤工作,2012年泼水节前完成治理,后期开发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博森公司称,2012年2月,他们向景洪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提交申请,提出现有陆地面积不能满足房地产开发所需,故需在现有的58亩水域面积中填出11.3亩用于房地产建设。博森公司称,相关房地产开发方案,已经通过景洪市住建局论证,正在审批过程中。
  一个涉及公共利益的大型土地开发项目,景洪市政府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要求博森公司完成白象湖清淤工作,并要求博森公司在泼水节前完成湖区治理;博森公司则称根据景洪市政府会议纪要的要求进行湖区整治、房产开发。在景洪市民强烈反对后,景洪市政府又摘录了一段会议纪要进行回应,称“同意博森公司开发白象湖区域,但开发不得减少白象湖水域面积”。
  在整个白象湖“被填”事件中,“会议纪要”成了各方行事的依据,不管是景洪市政府还是开发商,都没有出示任何诸如《房屋拆迁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正式文件。而且,在相关工程是否被“叫停”问题上,官方回应与开发商的回应两相矛盾。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白智立副教授表示,白象湖开发工程涉及公共利益,当地政府应该先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就相关论证方案征求市民意见。白智立认为,只有充分听取民意,才能获得民众的认可和支持。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侯德强认为,关于土地开发利用,政府有一套严密的审批程序,土地虽然转让给了开发商,但如何规划、建设这块土地,需要经过相关职能部门审批。侯德强律师表示,即使是湖底的清淤泥工作,也需要审核相关施工企业的资质,由环保、建设等部门审批后才能进行,政府的会议纪要只是内部文件,没有法律效力。
  看到白象湖被黄土填埋,当地市民的反对之声非常强烈。白智立认为在整个事件中,当地政府没有扮演好管理者的角色,有不作为之嫌。
  据最新消息,白象湖“被填”事件已经引起西双版纳州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关领导将亲自到白象湖进行调查。
  人民网将继续关注白象湖“被填”事件后续进展。

(责编:游海滨、张玉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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