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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营口:公务员发"房补",意在托市?

人民网记者 何勇

2012年05月21日22:50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今年4月17日,辽宁省营口市一份红头文件,给全市千余名1995年前参加工作的公务员和参公(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带来福音:根据这份财政局下发的文件,这部分人将陆续获得营口市财政局发放的购房补贴,每人平均大约补贴5万元。
  不过,不是每个符合条件的人都能拿到这笔补贴。要想拿到这笔补贴,必须在今年年内购置一套商品房,否则该指标就将作废。
  倘若符合条件的人全部购房,将会产生4亿元左右的销售额。业内专家分析,2011年房地产行业的的税收已经占到营口市财政收入的45.8%,房地产解决就业已超20%,成为不折不扣的经济发展支柱。而随着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持续调控,去年以来营口房地产行业增速放缓。营口此举,意在给渐露疲态的房地产行业打一阵强心剂,托市意图明显。
  敏感时期,“老政策”的不合时宜
  “家里并不缺房子,但是不买房,这个优惠政策就享受不着了。”营口市公安局一位40左右的工作人员说,“营口房子一平米四五千元,这些补贴可以买10平方了,还是挺管用的。”
  根据营口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财政局4月17日联合下发的《营口市2012年度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发放方案》规定,住房补贴发放对象为市财政全额拨付的机关、事业单位,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无房且在年内购买新房的职工(含离退休职工),补贴覆盖1000人左右。由于工龄的差别,每人购置房屋面积不等,补贴额度也不均等,按人均计算补贴额度约为5万元;补贴不发到个人手中,由财政直接拨付给开发商。
  沈阳房地产研究所的一位不愿透漏姓名的专家对记者说,这并不是营口的发明创造,而是全省的一个老政策。早在在2000年7月,国家停止实物分房后,辽宁曾下发过[2000]9号文件《辽宁省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意见的通知》,这个针对公务员的房补政策,是货币化分房的具体举措。“这个‘土政策’解决的主要是没有参加福利分房的公务员的住房问题。”
  根据该《通知》,对方案实施前参加工作的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含已离退休),按规定住房面积与实际住房面积的差额发放购房一次性补贴,也可采用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发放住房补贴;住房面积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不发放住房补贴。发放范围是,停止住房无偿实物分配后,房价收入比在4倍以上的城市和单位,“在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前提下,对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住房补贴。”
  其实,早在2005年,营口也专门向“财政全额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发放购房补贴,当时人均获得也大致在4-5万元。据说,2005年获得补贴的大概有900多户。
  营口有关方面也称发放货币补贴,并不违规。
  然而,虽然有省里文件的依据,营口市宣传部等几个相关职能部门还是讳莫如深,对记者的深入采访要求,无一提出了拒绝。
  “目前正是国家房地产调控的关键期、敏感期、较劲期,各地基本都是如此。”沈阳房地产研究所的上述专家说,“当前时机,营口将数年未用的老政策又搬了出来,一方面解决一批公务员的住房问题,更主要的是说明房地产市场压力巨大,当地政府救市、托市意图明显。”
  伤不起的房地产?
  某房地产上市公司辽宁分公司总经理也认同“明为补贴,实为托市”的说法。
  根据营口市补贴《方案》的规定:申领住房补贴的职工,只能购买商品住房,不得购买二手房、动迁安置等其他房屋;只能在本市站前区、西市区区域内购买住房,不得到外地购买住房(职工单位在本市县区区域内且本人在该地区居住的,可以在属地购买住房);年内不购买住房,其补贴指标作废,并取消下次补贴优先资格。
  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买房,对购买面积和价格无任何限制,将补贴直接拨付给开发商。“救市目的是明摆着的。”
  近年来,在渤海湾怀抱里的营口,经济发展速度迅猛,连续5年位居辽宁前茅,总人口不到250万人,经济总量位于沈阳、大连、鞍山之后,列全省第四位。其房地产业更是爆发式增长,成为事实上的第一支柱产业,成为营口经济繁茂大树的主根之一。据营口市政府一位负责人介绍:2011年营口房地产的税收占所有财政收入的45.8%;房地产解决就业超过20%。“这个比例说明营口市财政对房地产经济高度依赖。”专家分析。
  但在2011年房地产市场红红火火的背后,却存在着巨大的下滑趋势。数字显示,2010年营口全市商品房销售额实现184亿元,同比增长81.4%。2011年,销售面积是613万平,增长15.1%,商品房销售额233亿元,同比增长仅为26.5%。增幅下滑趋势明显。而与此同时2011年房地产投资却完成266亿元,大幅增长48.6%。房地产行业的下滑趋势,让当地房地产企业和政府部门感到了巨大的压力。
  在2012年1月20日,营口市政府专门召开“全市房地产企业座谈会”。会上,营口房地产开发协会负责人承认,“营口房地产市场面临的情况是供大于求,今年(2012年)营口的开发量是2850万(平方米)。这些全部都集中在营口市区和鲅鱼圈区。营东新城产业基地是1500万,这些数据是以前的2到3倍。”而且还面临着资金紧张、保障房结构单一等问题。而2011年,营口住宅施工面积2266.3万平方米,几乎全市人均9平方米。这么大的开发量对总人口只有不到250万的营口来说,将来消化的市场压力可想而知。
  而一些房地产开发商承认,“去年10月以来,由于受国家对房地产业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商品房销售出现增长缓慢的问题。建议政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使购房者放心购房”,并建议“在主流媒体上进行正确引……树立购房者信心使楼市逐步复苏,适当时机出台一些列优惠政策和鼓励措施。”
  会议认为,营口房价在全省排第六,价位区域合理。针对这些问题,市政府有关负责人提出来“一个保持、四个不减”的房地产发展总体计划:保持房地产秩序平稳健康发展的态势,房地产投资对整个的投资贡献不减,房地产的税收对整个的税收的贡献不减,房地产对就业的贡献不减,房地产对GDP的贡献不减。房地产的开发投资增长20%,销售额要增长15%。“新政策要在年后及时出台”。
  某上市公司辽宁分公司总经理则认为从技术上说,救市心情可以理解,但作用有限。“即便1000名公务员每户购房100平方米,按2012年营口市春季房交会成交均价4260元/平方米计算,也只有4亿元,对整体市场影响十分有限,无非就是一个轰动效应。最终还是供求关系决定房价走势。这个举措,向市场传达的,反而可能是错误信号。”
  辽宁省社科院研究员张思宁认为,即使此项政策有依据,但群体指向性非常明显,排除了其他社会群体,有失社会公允,甚至会引发社会矛盾。如果非要救市,像中低收入群体等保障房政策应该覆盖的人群是首先应该惠及的,此举,即使暂时性的托了房市,也一定有失政府公信力和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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