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24日电 (记者 常红)近日,一条微博被疯狂转发:“如果你有交通违法未处理的,请在12月31号前办理,如果拖到明年1月1日后办理,会按新的扣分办法处理,请互相告知。”关于机动车违章处理调整的说法通过互联网广为流传,导致全国大量车主扎堆处理违章。
就此事,记者经多方调查得知,以上纯属谣言,2013年处理违章是按照违章日期进行的。举例:2012年12月31日23时59分以及2013年1月1日0时1分同样闯红灯的违章,将分别按照不同法规处理。前者是扣3分,罚200元;而后者是扣6分,罚100元。
对此,多地交警纷纷在官网、官微上发布辟谣信息。“济南交警”微博称,交通违法处罚按照交通违章发生的时间进行处罚记分。如今年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在元旦后处理依然执行记3分、处罚200元的标准。交警支队工作人员也表示,处理违章是按照违章日期计算的,大家不要听信谣言。
北京市交管局也予以证实, 以上这条微博内容不属实。虽然明年1月1日确实对一些违法行为的计分标准上调,但是对于今年内发生的违法行为,计分标准仍将维持现有标准不变。
北京市海淀区交管局予以同样的表态,今年未处理的交通违章还是会按照原有政策进行处理,即使拖到明年也依然如此,也就是“老的交通违章用老政策,新的交通违章用新政策”。
公安部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以上的传言是假消息,违章处理是按当时的法规来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