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 (《全民大街访》记者梁唐辉 邱羽 吉子文 见习记者郑丹)据报道,截至2013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5.91亿,公民在信息网络时代行使表达权和舆论监督权亟需法律保护。据悉,政府部门目前已出台相关法律条文整顿网络环境,条文明确了“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认定及该行为的入罪标准。其中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的要承担刑事责任。2013年10月28、29日,《全民大街访》记者走向街头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采访。
转发网络谣言可被拘留,半数市民表示拥护
《全民大街访》本次共调查采访132人。其中,53%的市民表示赞同谣言转发500次以上将要承担刑事责任,他们认为这一规定的实施将净化网络环境,规范个人行为,利远大于弊。30%的市民认为这一规定小题大做,没必要用刑法来解决问题。还有17%的市民认为“这得分情况看”。
防范意识提高,超七成市民不会被谣言误导
网上流传着这样一句话,“造谣传谣者可耻,造谣盲从者可悲”。在本期的《全民大街访》中,记者调查发现仅有25%的市民曾经被网络谣言误导过,而高达75%的市民表示,网络谣言要想成功忽悠自己还是没那么容易的。究其原因,生活在这样一个不实消息随处可见的网络时代,公民的自身警惕性和辨别真伪信息能力得到了提高。
网络谣言入刑能否净化网络空间?近七成市民点赞
在本次调查采访中,68%的市民认为打击网络谣言对网络环境来说,利大于弊,他们认为运用法律手段打击网络谣言,不仅能净化网络环境,规范网络信息,而且能规范个人行为。有采访者表示,“这对我们来说有很大影响,以前不敢说的和敢说的,都必须慎重说了。”但仍有5%的市民认为弊大于利,有“潮哥”在采访时表示,“这会引起90后的反感,因为90后的思想比较独特!”此外,有16%的市民认为应该没什么影响,还有11%的市民认为利用法律手段打击网络谣言既有利也有弊。
专家意见
重庆都市广播《午夜星空下》法律咨询顾问龚燚表示,网络谣言会引起社会的恐慌。要想有效遏制网络谣言的传播,我们首先应该树立法律意识;其次,政府及相关部门也应最大限度实行信息公开,使网络谣言没有生存的空间。与此同时,专家认为采取法律手段对抑制网络谣言传播起到积极作用,但对网络防腐力量有一定的消极作用。
记者感言
消除网络谣言,需政府与网民合力。除了依靠政府强有力的打击之外,公民更应该运用自己的头脑对网络上鱼龙混杂的信息加以辨别分析,提高自身信息辨别力,要知道“谣言止于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