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等自媒体已成网民交流的一种重要手段,直接影响网络和社会,不过微博等自媒体也同时成为网络谣言传播的聚集地。
“网络大谣”应运而生,“大谣”歪曲事实、颠倒黑白、混淆是非,从中非法攫取利益,它的影响力、危害性不可小视。
网民“秦火火”、“立二拆四”编造的温州“7.23”动车事故中国政府花2亿元天价赔偿外籍旅客的谣言,2小时就被转发1.2万次;编造雷锋生活奢侈情节,诬称这一道德楷模完全是由国家制造的。江苏东海人傅学胜,上海雷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人代表,制造的“情妇举报副区长、公安分局长”网帖,被境内外网站、微博大量转载、评论,网民点击量逾千万次。这样的网络谣言还有很多,我们也都曾被蒙骗,信以为真。
一条假消息,本来没多少网民知晓,危害有限;但网络大谣一转发,天下皆知,即使事后被证伪,但恶劣影响已造成。净化网络环境,已经刻不容缓。严惩“网络大谣”,已成民心所向,民意所指。
对造谣者零容忍,运用法律手段惩治谣言,这是任何一个法治国家都必须采取的合理行动。他山之石可以借鉴,德国政府遏制网络谣言,采取完善法规体系(建立了涵盖11类法律的互联网法规体系,以规范互联网秩序)、开展网络审查、加强舆论引导、与媒体联手干预等多种手段管控网络谣言。
铲除网络谣言是全社会的的责任,作为网络社会的全程参与者,网民应坚持理性、把握方向,积极辨谣识谣,网站应坚守责任、加强管理,在铲除谣言中发挥重要作用。正如省委书记罗志军在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的,要充分认识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要敢于举旗亮剑、主动发声,做建言者、建设者,不能做旁观者、“捡砖者”。
但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时期,要彻底根除网络谣言不太现实,但最大限度地减少谣言及其影响,则是每一个人,尤其是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党员干部的职责和使命。
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是宣传思想工作必须遵循的重要方针;必须坚持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激发全社会团结奋进的强大力量,压缩谣言产生的空间。
在正面阻击的同时,我们还要铲除“谣言”产生的土壤。所谓“谣言止于公开”,我们执政过程中做到信息公开透明,满足公众知情权。面对负面舆情,公众产生的各种质疑、批评、追问、谣传甚至谩骂,第一时间做好应对和引导工作至关重要;用积极高效的处理和挽救措施来弥补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修复事件产生的各种矛盾。对于已经形成的失实、非理性的网络舆论场,也不应回避,管理部门要以普通网民身份,到舆论场域中展开“正面辩论”,通过交流互动以正视听。政府部门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其公信力自然得到提升,舆论空间也会风平浪静。
做建言者、建设者,不做旁观者、“捡砖者”,全民“亮剑”,网络大谣才会无所遁形,网络空间才会更加清朗。(任口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