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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H7N9谣言 信息公开才能消除恐慌

2014年02月17日14:31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惩治H7N9谣言 信息公开才能消除恐慌

  2014年1月下旬,辽宁省喀左县李某在微博上散布谣言"沈阳已成为辽宁地区的第一例H7N9病毒流感患者,病情是关于个人饮食问题,经专家确认是其食入的泡椒凤爪中含有大量的H7N9病毒",1月27日,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沈阳市公安局 发布微博称上述微博为虚假信息,李某也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谣言传播渠道

  自2013年春天长三角地区陆续有人感染新型禽流感病毒H7N9开始,类似谣言就一次次触及人们在大规模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心理防线,制造恐慌。据统计,2013年初至今,与H7N9谣言相关的新闻报道已近3万篇,相关微博已逾13万,论坛帖子2500多条,综合数据在2013年4月份达到峰值。

  据观察,在诸多H7N9谣言案例中,病毒发现初期谣言最多,近半的谣言流行于地级市以下行政区域, 谣言多选用"内线消息"、"确诊"等字眼增强可信度,并助"医生"、"孕妇"等人群渲染,进一步用感染人数及死亡人数增强网民的恐慌感。传播渠道上,H7N9谣言多首发于微博平台,短时间内在树状受众中的影响力迅速提升;而微信中的H7N9谣言则在庞大的熟人圈子间口口相传,可信度更高,成为微博谣言的交叉发布平台。

  2003年5月7日,我国颁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章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散布谣言、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扰乱社会秩序、市场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媒体报道,公安机关查处的 H7N9谣言案例中,多给予造谣者行政拘留、罚款的处罚,并对少数未成年造谣者进行了批评教育。

  表:2013年以来H7N9谣言传播与惩治事件列举

  (注:地区一列括号中注明的县级、镇级、村级指的是某省市谣言流行地区的行政级别。)

  舆情点评

  在大规模公共卫生事件中,网友发博、发帖谈论是对自身安全的关切,此间政府需理性看待网友的关切,及时释放有效信息并公布真相,化解社会恐慌。

  据媒体公开报道统计,80%以上的H7N9谣言散布者为青年人,少数为未成年人。谣言多为道听途说,稍加编辑便发布于微博、微信、QQ空间、论坛等社交平台,故意制造恐慌。而据调查,不少造谣者的造谣动机,竟是单纯为了追求网络快感和关注度,这种不计后果的娱乐方式,理应得到法律的制裁。

  当前形式下,净化网络空间不仅是政府的重要任务,也成为网友应尽的责任。一方面,网络的虚拟性使造谣者更加无所畏惧,这要求政府部门及媒体应在谣言分解期来临前及时以官方身份澄清相关不实信息,提高谣言的处置效率,并及时公开处置结果;另一方面,网民在海量信息面前极易产生从众心理,容易成为谣言受害者和传播者,容易在微信朋友圈等小圈子中扩散,这有待于网友在谣言传染期时提高警觉,提高分辨能力,不造谣,不传谣,共同营造并维护健康的网络生态环境。

(责编:田雪、孝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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