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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分子来青”谣言散布者被青岛警方抓获

2014年03月28日09:09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微博截图

人民网北京3月28日电 (田雪)日前,网上消息称“恐怖分子大批来青,请家长不要带孩子去公共场所,幼儿园要看护接送好孩子”。昨日,青岛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通报称,最终散布谣言者已被抓获,并被行政拘留。

据青岛警方介绍,3月24日,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新浪微博散布谣言,称有“恐怖分子大批来青,请家长不要带孩子去公共场所,幼儿园要看护接送好孩子”等信息。发现虚假信息后,崂山警方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展开调查。

经深入调查,25日,民警最终锁定信息源的散布者为本市的董某(女,31岁)。日前,崂山公安分局依法对董某进行传唤审查,董某对其捏造虚假事实,并以短信方法进行群发的事实供认不讳。

警方表示,董某的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恐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对董某处以行政拘留,对于其他转发信息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警方提醒市民,编造谣言、传播谣言都是违法犯罪行为。编造的谣言或传播谣言的行为人,在将谣言发布出去后,完全不能控制传播的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后果,一旦造成了社会恐慌,扰乱了社会正常秩序,行为人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情节较轻的,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1条第二条规定,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警方提醒市民,无论在任何情形下,千万不要随心所欲地编造谣言,防止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受到法律的严惩。面对谣言要保持清醒头脑,不要偏听偏信,盲目跟风,更不要进行传播,以免受到治安或刑事处罚。

 

(责编:田雪、张玉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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