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17日电 (记者孝金波)昨天,一则关于“李天一‘轮奸’案女孩撤回供词,李天一只许做义工,赴美计划进行中”的微博引起了网民和媒体的关注。值得注意的是,关于此条微博的评论中,与以往的“一边倒”不同,网民的理智分析、媒体的求证跟进、微博的迅速判定处理,将谣言“扼杀在摇篮里”。
网民质疑:中国哪有做义工这样的惩罚?
5月16日13:37,新浪微博上出现了这样一条消息:“西班牙《国家报》:【逍遥法外的红色小王子】,在近两个月的沉寂中,人们似乎已将其淡忘。同时据北京消息,李天一案中被‘轮奸’女孩已撤回供词,李天一不负任何刑事责任,只需做义工300到400小时!此外,李天一赴美的计划仍在进行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旧是笑谈,‘钱’似乎可以解决一切!求辟谣!!”
4分钟后,开始出现评论。13:41至14:12,29分钟期间,共有4条评论,网民基于此条微博作出负面评价。
40分钟后,14:17,在第5条评论中首现了质疑声音:“不可能的,造谣。中国哪里有做义工这样的惩罚?”
45分钟后,14:22,第6条评论中从细节上进行了分析:“轮奸是刑事案件,不可能撤诉的,不是撤诉私了就算了的。”
此后的评论中,对该条微博中引用的西班牙《国家报》,也有网民称,“翻阅了整个报纸,没有找到类似说法”。
用户“胡杨林717”坚持对若干条相信该微博的网民回复,“造谣!中国有做义工这法律吗?李天一还关着呢。”从二次回复上看,网民对此将信将疑,期待“拿出证据”。
媒体观察:有关部门称李天一仍被羁押
16日,有媒体就此向有关部门多方求证得知,目前李天一仍被羁押在看守所内,且不得取保候审,而该案件的侦办也已告一段落,将交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人民网“求真”栏目记者发现,这并不是“李天一案”的首次被质疑,早在今年2月25日,就有微博称“女主角撤销控诉,已达成和解意向。”微博中还透露了和解的条件:“经李某及其他4名嫌疑人家长的奔走,最终联系上女孩父母并进行长谈,受害人最终得到极大的物质补偿,包括落实北京户口、工作及一套房产。”此微博一出,立即被大量转发。对此,媒体及时进行了求证,“警方尚未接到双方达成和解的消息。”
而在5月初,“传‘我爸是李刚案’主角李启铭已出狱”的微博也引起了广泛关注,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向人民网记者回应称:经核实,目前,李启铭仍在监狱内服刑,未释放出狱。
传言为何会迅速成为热点?也许发布“李天一被罚做义工”博主的话可以借鉴,“今天收到很多言辞激烈的网友问候。我说两点:一是官方不公开信息,关注事态发展只能在网上寻找消息。二是指责我的微博是谣言的请拿出现实来给大家看。”
可是,网民对未经核实的信息能随意传播吗?律师表示,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5人举报:微博判定原微博博主账号禁言15天
对于不实信息举报,微博网站如何作出判定?有举报者在举报时陈述理由:“李天一案仍在审中,博主造谣”,“不实信息!请核查”。
新浪微博站方判定:经查,李双江之子李某涉嫌强奸案属于公诉案件范围,被害人是否申请撤销案件,并不能影响案件进展;且截至目前侦查机关尚未收到双方达成和解的消息,也并未接到被害人提出撤销控诉的申请,被举报人言论构成“发布不实信息”。现根据管理规定,对被举报人处理如下:扣除信用积分10分,账号禁言、禁被关注15天。上述处理在公布后60分钟内生效。
截至记者发稿时,该条微博被转发1569次,评论42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