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9日电(记者刘茸)“一吨黄金是谣传,是犯罪分子的口供中有那么一句话,被媒体挑出来做了标题,实际上肯定是不存在的。”长沙市文物局局长曹凛就近日长沙天马山汉王陵遭盗掘事件对人民网记者如此回应。
此前,媒体报道称,职业盗墓圈流传“长沙汉墓藏有一吨黄金”的传闻,并引发盗墓团伙接踵来袭,2011年当地共发生11起盗墓未遂案件。
分管汉陵安保工作的长沙市岳麓区公安分局第二治安管理大队队长易中伟对这个传言很愤怒:“汉代的陵寝制度是有规矩的,一般在行的盗墓分子都不会相信黄金传言。埋那么醒目值钱的东西,不是专门让人来挖么?我那天看了报道,觉得是在给我们的工作增加压力。”
曹凛告诉记者,2011年至今的十余次盗掘天马山汉王陵事件中,盗墓者从未挖开过墓室,也就没人真正知道里面的随葬品有什么,因此“一吨黄金”只是个谣传。
“从2009年、2011年起抓获的盗墓团伙,以及2013年初抓的两批人有一个共同特征,就是分工非常明确:有投资方,有管技术的,有管作业的,管销售的。”曹凛说,“他们在圈内放出这个谣言,目的就是为了找投资。”
职业盗墓贼觊觎天马山汉王陵
天马山汉王陵属西汉长沙国王室墓群的一部分,整个墓群顺湘江流域而下,于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被发现。其中天马山汉王陵二号墓封土高大,规模宏伟,被认为属王室成员的墓葬,其身份高于著名的长沙马王堆汉墓墓主。
此前,长沙马王堆、风篷岭等汉墓已发掘出金缕玉衣残片、帛画、大型玉璧等珍贵文物,而尚未“开封”的天马山汉王陵里,文物价值不可估量。
据报道,天马山汉王陵二号墓的墓室采用了“黄肠题凑”这种古老的墓葬技术,以异常坚固的木头层层平铺、叠垒而成,对盗墓者来说是个难题,也因此得以在猖獗的多次盗墓中幸免于难。
在圈内,长沙国汉墓群是众所周知的“肥肉”,长期受到职业盗墓者觊觎。仅2011年,在二号墓周围就连续发现三次盗洞,最深者达十余米。2013年1月30日,又一批盗墓分子在汉墓周围用炸药爆破时,被公安部门抓捕。
“现场抓捕工作肯定有难点,但不能都透露给你们。”易中伟对记者说,“有一个就是现场抓捕很不容易,因为山上不像房间,出路很多,再加上晚上黑灯瞎火,树木又多,可能调两三百人去都不能保证没有漏网的。”
要发现盗墓分子的行踪就更不易。据警方掌握的信息,此次抓获的河南职业盗墓团伙从外地潜入后,分住在好几处地方,在市面上采购挖掘用具,并只在夜间行动,行踪隐藏很深。
长沙自2009年建立起的文物公安联合办案机制,要求文物部门在日常的巡查中发现蛛丝马迹后,公安部门能够快速行动配合。此举在及时发现盗墓分子的行踪中居功至伟。
“对我们来说信息来源非常重要,比如文物部门的人在墓周围发现了新鲜的泥土,这就是盗墓的信号,因为他们及时发现,公安部门就可以做很多工作。要敏感,不要等到墓都挖穿了,公安部门再介入。”易中伟解释说。
除了文物部门,市民提供的信息也十分紧要。6月4日晚,一名长沙市民听到天马山方向传来的炸响声,联想起最近看到的盗墓报道,便拨打110向警方通报。虽然事后证明是误报,易中伟也十分感激,“普通市民对文物保护的意识现在也增加了不少,这对我们肯定有帮助。”
长沙文保部门:古墓不会被盗
盗墓分子一波波来袭,古墓是否迟早被攻陷?曹凛的回答是:“我认为这种危险存在,但在长沙不太可能。”
他解释说,长沙已经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形成了机制,即所谓的“长沙模式”。明确各级政府的文物保护责任并纳入绩效考核,从市、区县、乡镇、街道四级布人布防,以“人海战术”的方式盯点文物,对付盗墓尤其有效。
“光社区这一级的文物保护员就有896个,一般都是居住在附近的、有文化情结的人,政府每年给他们发一定的补助。”曹凛解释说,“就像电力部门做的,请李大爷看电线杆子,每年给他发2000元钱。我们现在每个文物保护点每年不得低于4000元钱,具体到文物保护点的大小、范围、远近都不一样,根据实际情况,由区县、乡镇去定。”
这近千人的补助,再加上其他投入,每年长沙市全市为文物安保投入的经费达到一千万元,远远超出以往水平。引发这么大力度投入的,是2008年著名的“12.29”古墓葬被盗案。
发生于当年春节前后的这起案件中,长沙共20座历代墓葬被不同程度的破坏,其中包括战国时期墓葬3座,西汉墓11座,东汉墓1座,清代墓5座,墓中珍贵文物遭到洗劫。7个月后,在长沙市文物部门和公安部门的携手努力下,此案告破。犯罪嫌疑人多达53名,收缴涉案文物304件。
曹凛说,此案成为文物和公安部门联合工作的开端,并使长沙市政府从此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随后出台的《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的管理办法》,确立了前述的“长沙模式”。
针对汉墓,他们特别加强了保护级别,不仅在陵墓附近建起工作站,24小时派人巡查,还在周围一带加装了摄像头和地下拾音系统,以及时发现爆破、可疑人员接近。
“我们自己认为,现在的保护水平还可以。接下来机制和安防方面如何完善,引进更好的设备,几个区域怎么样联动,怎么组织,是我们要考虑的命题。”曹凛说。
量刑标准:文物保护“废死”的争议
对刑法修改后盗墓者的量刑标准下调,曹凛和易中伟都颇有微词。
2011年刑法修改后,盗掘古墓罪、走私文物罪等死刑罪名被取消。同时,根据文物法与刑法,只有破坏省级以上的文物保护单位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而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拆毁一处的最高处罚只有50万元。
易中伟认为相关法律修改后,盗墓行为更猖獗了,而现行法律保护的漏洞也很大。“2011年12月,我们抓了一个盗墓团伙,当时那个墓葬还只是省级保护文物,正在申报国家级保护文物,决定还没有对外正式公布,法院只能根据一般性文物判决,对他们处罚很轻,5个人大概都只判了一年左右。但同一批文物,之后成为国家重点保护文物,再盗窃是要判10年以上的。”
“我就认为对盗窃文物取消死刑是很不好的事,现在后患已经出来了。像天马山汉王陵,从2011年起到2013年初,先后有11次、4个团伙来盗掘,好在我们的巡护机制起了作用。”曹凛说。
但法律圈内也有人士持不同意见。著名刑辩律师田文昌对记者说:“现在不仅仅是文物,哪个领域恨不得都要来一个最高刑死刑,都是一片杀伐声,这种现象是不正常的。长期工作不能只靠打击,死刑不能滥用,‘法网恢恢’,刑罚的威力在于‘不漏’和及时,而不是在于它有多严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