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4 社会民生类
造谣者出于“好玩”、“戏谑”等个人原因,围绕百姓生活制造并传播谣言,常常以“惊人事件”、 “耸动标题”博得网民眼球。
【谣言·真相】
今年3月份以来,网络上一直流传着“有杀人犯已经来到xx啦!现有6名罪犯越狱,一个月时间杀害78名女性,强奸16名女性,抢夺财物700多万元……”一则谣言,事发地被冠以不同城市不断发酵、传播,涉及哈尔滨、内蒙古、沈阳、贵州、江苏、河南、福建、石家庄、秦皇岛、广东、宁夏、天津、云南、四川……
19日,@平安成都发布警方资讯:“宜宾警方表示该信息最早发生于哈尔滨,纯属谣言,最初的造谣者李某已于3月27日被哈尔滨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网民应理性甄别!”
【专家点评】
这是一条始于微信中的谣言。谣言信息发布人发布信息虽只是为了“好玩”,但已因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相应处罚。
新媒体的本质特点是新,所以网络谣言的载体方式也总是不断推陈出新,而且越来越难以防范。所以,治理网络谣言将是个长期的系统工程。目前我们要:第一,进一步加快网络立法,完善法制建设;第二,加强网络法制教育,让网民充分认识到,网络绝不是法外之地;第三,要提高网民的责任意识;第四,要提高网民的判断力,不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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